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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宝绍兴三十一年正月 南宋 · 汪澈
 出处:全宋文卷四五七五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八八、《续资治通鉴》卷一三三
臣等常再论刘宝罪恶,乞夺其节钺,投之荒裔,未蒙施行。
今复有访闻事迹,择其灼然者更历为陛下言之。
宝之军籍不为少,总司帮勘,月有常数,而入队者不及其半,自馀虽曰辎重,曰防托,曰放牧,不应如是之多,率皆虚伪支破请给。
又如死马至六七百匹,而不开落,刍粟之费果何归?
机织至八九百人,而不教阅,锦绮之成果何用?
捃摭群下,类多逃窜,有效用陈孝恭者为之首,今在庐、寿之间,其徒颇众。
军士为暴,略不禁戢,如劫招隐寺及大港民家,閒有捕获,恐人议己,即自坑而埋之,率以为常。
凡此皆宝之肆欺罔、坏纪律,盖其罪之大者也。
逯逵者,一选锋使臣,专任为回易库监官,开激赏等库于市心,置塌坊柴场于江口,分布钱物;
差人于荆湖福建收买南货,络绎不绝;
每将诸军请受银并折色公据尽行拘收,明取暗尅。
岁月深远,不知纪极,簿历诡秘,无从稽考。
今据逵供,所管内外回易钱仅有五十三万馀贯,其欺隐不可胜计。
此宝之剥下贾怨,又其罪之大者也。
土木之工,兴作无时,强占镇江府仓基,以为大第,令刘聚、郭刚等管创盖房廊,以至起亭榭、造塼瓦、运花木、广种植。
干办淮甸平江诸处财产,与淮南伐山烧炭,诸役纷然,略无休息。
此宝之虐众营私,又其罪之大者也。
酒库元许置一所,俾助军用,乃擅置两大库,又添置脚店百馀处,列布阛阓,究其用心,专以渔夺总司镇江酒库之利。
宝之赴行在,随行所带金五千馀两,银三千万两,今拘收止得银四万一千馀两,金锱铢无有矣。
其在军中搜买珠玉珍奇之物,以为苞苴,动辄用银至三五百铤,前后所用,不知其数。
此宝之货财自殖,又其罪之大者也。
至如庇一庸僧惠山者在金山寺,令蓄二妾于军中李琦家,朝夕出入,纵其淫污;
岳超母死,则役军士置坟墓,而亲为之行服。
是岂管军之所为哉!
无尺寸功,致身节钺之贵,陛下姑务优容,责其求效,而乖戾乃如此,虽已罢兵柄,置散地,而责罚不加焉,与以礼求去者无异。
臣等备员耳目之司,不敢循默,窃谓宝之罪彰彰如此,大则诛戮,小则窜殛,今乃拥节如故,非所以示劝惩。
伏望奋发英断,重赐施行,以慰天下之公议。
安庆府修城题名碑 南宋 · 黄干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五五七、康熙《安庆府志》卷二六、民国《安徽通志稿·金石古物考》四
承直郎权发遣安庆军府兼管内劝农营田屯田事黄干
从政郎安庆府学教授、权通判提领筑城项强。
承事郎、知安庆府怀宁县事、提督筑城赵善部。
迪功郎安庆府军节度推官提督筑城郑瀛
从事郎、安庆府观察推官提督筑城赵善琩。
从事郎、安庆府佥厅提督筑城王㮚。
从事郎、安庆府司法参军提督烧砖杨传。
从事郎、安庆府枞阳镇监辖权支使提督筑城张似之。
迪功郎安庆府宿松县主簿佥厅收支钱粮慕容顺。
武显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监督筑城柴安国。
武德郎、新太平州兵马都监监督筑城李琦
训武郎安庆府兵马都监监督张朝宗。
成忠郎安庆府兵马监押监督筑城赵时利。
训武郎安庆府太湖县巡检监督筑城戴兴
迪功郎安庆府怀宁县监督筑城周煜。
进义校尉、特添东南第一副将安庆府驻劄、提砍木场卜师服
国学进士监督筑城陈
学学宾监督筑城向公荣
待补国学、监督筑城王仁
待补国学生、监烧城砖余隆礼。
下班祗应池州都统司帐前都壕官尹椿
进义副尉、前淮东安抚司将、都壕寨官王先。
嘉定十年八月吉日立。